俗話說:“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。”但是這句話對嗎,欠債一定要還嗎?在當下大部分的借錢平臺處于毫無“行業道德”的惡意情況之下,欠債還錢還真不能用天經地義來形容。那么2020年新規哪6類欠款不用還?
一、年利息超過36%
大家都知道,借款是需要付利息的。但這個利息也有一定的規定,在正常情況下,年利息并不能超過24%。如果一旦超過了這個范圍,那么我們也同樣只需要支付24%的利益。而年利息要是超過了36%,那么就屬于一個高利貸的范圍。對于這一種借貸款項,我們可以拒絕支付相關的利息。如果已經支付過的,也可以要求平臺進行利息的歸還。
二、“先付利息”的借貸
在現在的很多平臺中,在放款的時候,會從這個放款的金額中扣除手續費以及利息費用。舉個簡單的例子,我們本來借的是1萬,但是到手扣除了所謂的費用之后只有8000元。而這種情況國家是明確禁止的,只要你遇到了這一種借貸情況,那么我們只需要歸還到手的金額以及利息,對于多出來可以不還。
三、合同中內容不明確的貸款
當合同中對于貸款的金額以及利息、用途和還款期限等等重要的事項是一個模糊不明確的標準,那么這個借款的關系就不成立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遇到了這一種借貸情況,那么可以拒絕還款。
四、用于做違法活動的借款
法律對于借款的行為有很高的要求,如果說你的借貸是用于賭博、吸毒以及詐騙等等之類行為的話,法律不支持借款的行為,也不會保護出借者。
五、不知情的被“借貸”
隨著網絡的發展,我們現在的個人信息處于嚴重被泄露的狀態。有很多的人就是搜集到了我們的相關信息,給我們在平臺上借款,而這個過程中,如果我們不知情,并且可以提供不知情的相關證據,也同樣可以不予理會這一種欠款。
六、不合法不合格的非法網貸
如果說你借款的平臺上沒有任何的征信系統,而且年利息非常的高,那么就屬于不合法也不合格的非法網貸。如果你遇上了這一種網貸,所借的欠款也可以不用還。因此這個借款過程是不被承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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